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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個小目標
一秒記得 部落客發案事務所
大家好
我是發案事務所的SAM
我來說一下最近發生的事情的感想
前兩天我聽到了一個故事
有部落客A找我聊
說她之前遇到了一個不舒服的事情
說從別人的手上接了一個無酬的餐廳體驗案
然後到了現場體驗完,拍了照後交稿
之後餐廳的老闆私訊聯繫了A
說A拍的圖片只有一張是可以接受的,其他都不能使用
當下A沒經驗,且是無酬互惠
他就跟老闆說那如果不用的話那我就退餐費給你
那就篇體驗文章也不開了
本以為是事情就此落幕
但A聽到其他部落客告知
餐廳老闆說A的文章感覺不佳,沒法使用
當下A不高興
認為我是無酬互惠去寫案子,最後沒收到錢還倒貼餐費
還被餐廳老闆批評
雙方透過溝通發現
A是無酬接案,但餐廳老闆說有稿酬(但當事人A沒跟我說明稿酬多少)
明顯是中間接發案公司的窗口溝通出問題
A找中間發案公司討公道
反而被中間發案公司說要找律師處理(細節沒有交代很清楚)
A將此事反映給自己的法律顧問協助
現在A以靜制動
等那家發案公司出招
我聽完後詢問A
希望我怎麼協助她
A用自身的案例分享幫助之後的接案部落客
希望我能分享一下遇到類似事件時,部落客要怎麼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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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這案例,我做了5個Q&A
1.廠商跳過中間窗口,找到你時,該怎麼做?
A:婉轉告知廠商,是透過發案人執行案件,請廠商先與發案人聯繫,再由發案人轉達資料。
再告知發案人,廠商直接找,是否是發案人遺漏哪些資訊沒有告知你
2.本是無酬接案,但知道廠商私訊後發現是有酬時,該怎麼辦
A:你婉轉告知發案者,我是無酬接案,所以廠商後續若有調整、授權圖文等,需要收費。
不必跟發案者起衝突,因為有酬、無酬,會有相對應的權利義務。
3.無酬互惠去寫案子,最後沒收到錢還倒貼餐費,這是對的嗎?
A:當然不對,當廠商說圖文不適合時,應該第一時間跟發案者反應這問題,並告知廠商請聯繫發案者,不應該跟廠商私了。
4.中間發案公司要告部落客,如何自保
A:記得保留三方往返的書信或電磁資料(MAIL、LINE留言等),再去請教法律顧問或律師
5.這案件正常情況下,發案方會怎麼處理
A:發案方接收到餐廳回饋,某一部落客圖文不適合,通常我們會提供名單,讓廠商再補一位部落客前往體驗。先服務好廠商,完成案件。
而圖文不適合的部落客,已經完成該項體驗,基本上還是會提供全額稿費,但請他不要把體驗文上架曝光。
以上僅為個人的經驗分享
操作細節會依照當時情況做處理
還有疑問的部落客
可以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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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私訊我(我有空才會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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